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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的通知

2015-07-29 08:42:31| 发布者: 编哥|来源: 网络

摘要: 通过加强日常指导、专项清理整顿、日常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工作,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守法意识;依法查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和有关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保障养殖安全用药...

一、行动目标

  通过加强日常指导、专项清理整顿、日常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工作,提高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守法意识;依法查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和有关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保障养殖安全用药。

  二、重点内容

  (一)2014年3月1日起生产的兽药产品。按照《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公告第2002号有关规定,2014年3月1日起生产的2010版兽药典收载品种,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应按照我部发布的《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要求印制使用;2014年3月1日起生产的属于《兽用处方药品种目录(第一批)》的兽药产品,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按规定标识“兽用处方药”。

  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上述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兽药产品说明书范本》、农业部公告第2002号和第2066号有关要求,兽用处方药是否按规定印制了“兽用处方药”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依法处理。

  (二)2014年2月28日前生产的兽药产品。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重点监督检查兽药经营企业销售的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存在扩大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增加主要成分、改变用法用量等违规问题,对违规问题和涉及的兽药产品依法处理。

  三、任务分工

  我部兽医局负责全国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规范行动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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